研院发[2021]39号
各学院(部):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及教育管理者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及时总结并推广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研究成果及实践经验,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及管理工作的提高和发展,现组织2021年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教育成果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反映高等教育规律,突出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对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主要包括: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育质量保障、落实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健全教学体制机制、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和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完善课程体系建设和教学方法创新、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和专业结构优化、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师德教育、促进产教融合和科教融合、强化实践育人和素质教育、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提升学生学习成效、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及区域经济等方面,要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能够针对研究生教育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二)申报的成果一般是在校、省、国家立项并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成果,如不是立项项目成果需有成果开展的其他依托证明材料。成果须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为5人(含主持人)。每人作为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主持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1项。
(四)对于已获得教育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严禁重复申报。
(五)每个推荐单位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成果限报1项,建议整合。
二、评审程序
(一)学院(部)初评
各学院(部)按照要求,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并初评,提出推荐名单并组织上报材料。请注意做好资源整合,以利于省级和国家级成果奖的申报。
(二)学校评审
学校拟定于11-12月召开评审会,申报人现场答辩,答辩时需携带佐证材料的原始资料,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提交材料内容
1. 《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请参考填报说明(附件3)准确填写。
2. 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
3. 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4. 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5. 成果如为教材,需提交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6. 其它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如成果依托项目的结题证明材料等。
7. 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
(二)纸质版材料
纸质版Ⅰ:上述1-6项纸质材料合并装订成1册(一式一份),需加目录,封皮为《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首页,此册材料顺序为:封皮—目录—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其它佐证材料。除封皮和目录外,其他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证明材料和佐证材料可自行编辑目录清单加入材料中,方便评审查阅。所有证明材料和佐证材料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各类获奖等支撑材料一律报送复印件或原版扫描打印件,原件由推荐单位审核。
纸质版Ⅱ:推荐单位对审查通过的申报成果,填写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一式一份)。
(三)电子版材料
电子版Ⅰ:上述1-6项纸质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份PDF 格式文件,文档命名为“学院简称-主持人姓名”,如“航天学院-某某某”。
电子版Ⅱ: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附件2),命名为“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汇总表-某某学院”。
(四)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所有材料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教研与质量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27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yingshuang@hit.edu.cn。
材料提交时间: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17:00前。
联系人和电话:英爽,86413871
附件:1: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doc1.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