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4浏览次数:2268

研院发[2021]39

各学院(部):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及教育管理者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及时总结并推广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研究成果及实践经验,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及管理工作的提高和发展,现组织2021年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教育成果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反映高等教育规律,突出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对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主要包括: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育质量保障、落实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健全教学体制机制、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和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完善课程体系建设和教学方法创新、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和专业结构优化、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师德教育、促进产教融合和科教融合、强化实践育人和素质教育、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提升学生学习成效、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及区域经济等方面,要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能够针对研究生教育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二)申报的成果一般是在校、省、国家立项并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成果,如不是立项项目成果需有成果开展的其他依托证明材料。成果须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为5人(含主持人)。每人作为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主持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1项。

(四)对于已获得教育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严禁重复申报。

(五)每个推荐单位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成果限报1项,建议整合。

二、评审程序

(一)学院(部)初评

各学院(部)按照要求,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并初评,提出推荐名单并组织上报材料。请注意做好资源整合,以利于省级和国家级成果奖的申报。

(二)学校评审

学校拟定于11-12月召开评审会申报人现场答辩,答辩时需携带佐证材料的原始资料,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提交材料内容

1. 《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附1),请参考填报说明(附件3)准确填写。

2. 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

3. 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4. 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5. 成果如为教材,需提交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6. 其它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如成果依托项目的结题证明材料等。

7. 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 

(二)纸质版材料

纸质版:上述1-6项纸质材料合并装订成1册(一式一份),需加目录,封皮为《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首页,此册材料顺序为:封皮目录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其它佐证材料。除封皮和目录外,其他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证明材料和佐证材料可自行编辑目录清单加入材料中,方便评审查阅。所有证明材料和佐证材料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各类获奖等支撑材料一律报送复印件或原版扫描打印件,原件由推荐单位审核。

纸质版:推荐单位对审查通过的申报成果,填写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一式一份)。

(三)电子版材料

电子版:上述1-6项纸质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份PDF 格式文件,文档命名为学院简称-主持人姓名,如航天学院-某某某

电子版: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附件2),命名为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汇总表-某某学院

(四)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所有材料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教研与质量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27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yingshuang@hit.edu.cn

材料提交时间:20211115日(星期一)17:00前。

联系人和电话:英爽,86413871

   

附件1: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doc1.

             2: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汇总表.xls

             3:填报说明.doc

             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