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发〔2025〕53号
各学院、学部、校区: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附件1)文件精神,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管理办法》(哈工大研〔2023〕232号),我校2026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报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学部、校区(以下简称学院)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相关工作。
一、申报范围
2026年度计划招收研究生的校内导师均需申报(校外兼职博导不需申报),审核通过者方可进行招生。
二、审核依据
1.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管理办法》(哈工大研〔2023〕232号)(以下简称《招生办法》,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立德树人职责的规定》(哈工大研〔2021〕103号)(以下简称《职责规定》,附件3)。
2. 各学院制定的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标准。
三、工作说明
1. 导师招生资格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申请及审核。学术学位导师承担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工作,培养适应社会所需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导师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工作,培养适应社会特定职业及实际工作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符合条件的导师可以同时申请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
2. 根据《招生办法》规定,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各学科/专业领域的实际情况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别制定审核标准,学院主要领导为导师招生资格申报审核工作负责人,主管院长具体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3. 博士生导师无论是否同时招收博士生和硕士生,只需提交“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申报”;跨学科或跨学院招生的导师还须在所跨学科或学院提交招生资格申报。
4. 研究生导师应严格按照《职责规定》,严格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认真履行德育育人、学业指导、学风教育、日常管理等岗位职责。
5. 2026年年满60岁(即1965年出生)的博士生导师、年满57岁(即1968年出生)的硕士生导师将停止招生,不再参加招生计划申报,已被批准可延长招生的导师除外。
6. 导师通过招生资格审核后,其招生名额依据近3年纵向和横向科研经费累计到账金额及名下在读研究生规模由研究生系统自动计算。
四、各学院制定审核标准制注意事项
1. 导师招收研究生应该具备较强的学术指导水平和足够的科研经费支持。各学院应结合本单位各学科/专业领域的具体情况,重点从导师的师德师风、研究生培养情况、发表文章、承担项目、科研/实践成果和拟招收研究生的选题等方面,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别制定招生资格审核标准。
2. 学校关于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标准总体要求如下:
(1)师德师风方面,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遵循,坚定信仰,积极传播、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治学严谨,恪守学术道德,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担负实际指导研究生的职责。
(2)审核标准应为多元成果综合评价,以量化指标为主,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科研项目、专著、专利、软件著作权、科技报告、科研获奖、国家(行业)标准、装备研制、技术鉴定等。成果表现出导师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或科技实践能力,学术文章可不做限制性要求。
(3)导师招生计划申报按其拟招收的学生类型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型,建议审核标准侧重点参考《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基本标准》(附件4)制定。
五、工作程序及日程
1. 6月24日~6月27日:各学院分别制定2026年博士生/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申报审核标准和工作日程安排,布置导师招生计划资格工作,同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公布。
2. 6月28日~7月7日:导师本人申报,按照《研究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系统填写说明》(附件5)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并打印《哈尔滨工业大学2026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表》、《哈尔滨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表》,签字后送交至学院。具体提交时间截止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3. 7月7日~7月14日,学院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专家评审会进行审核,根据本学院制定的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标准,以及《招生办法》中导师限制招生、导师暂停招生的相关规定,确定本学院2026年通过招生计划审核的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名单,并公布评审结果。同时将《2026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2025年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会议纪要》等材料经学院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六、其它事项
1. 未提交2026年度招生资格申报或招生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导师,2026年不能招收研究生。审核结果由学院发布通知。
2. 招生资格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研究生导师发展中心刘杨老师联系:0451-86403286,yliu423@hit.edu.cn。
附件:1.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pdf
2.《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管理办法》(哈工大研〔2023〕232号).pdf
3.《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立德树人职责的规定》(哈工大研〔2021〕103号).pdf
5-1.研究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系统填写说明(导师端-物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设计学).docx
5-2.研究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系统填写说明(导师端-风景园林).docx
5-3.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报系统填写说明(导师端-其他学科).docx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6月24日